 |
 |
電話:+86-021-51601900 +86-021-60511300
傳真:021-60457727 郵編:201202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川沙公路901號 E-mail: barmac@163.com 網站:http://www.vzxi.com.cn |
|
 |
|
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場整頓治理的通告 |
|
為進一步規范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場管理秩序,保障防洪和航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我市河道采砂行為和砂石市場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河道砂石屬于礦產資源,在通航河道內從事采挖砂石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水利、海事、航道、國土資源等部門批準,取得《河道管理范圍生產作業許可證》、《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通航河流采砂(卵)、金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從事砂石經營活動應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在城市規劃區內設置砂石經營場所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設置砂石經營場所還需符合水利、海事和航道管理要求,依法取得《占河位置界線許可證》、《港口經營許可證》和《岸線使用許可證》,并辦理臨河、攔河、跨河涉航建筑物審批。
二、本市行政區域內沅江、澧水及其一級支流河道管理范圍內無證照或證照不齊全的非法采砂、吸沙船舶,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作業,自行駛離整治區域或停泊在指定區域內。不停止作業、未駛離整治區域或未按要求停泊在指定區域內的,依法予以取締或強行拖離。
三、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證照、證照不齊全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未經水利、海事、航道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砂石經營場所,應在2011年9月30日前自行關閉,拆除違法經營相關設施、設備,并轉移堆放的砂石。逾期不關閉不拆除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拆除。
四、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分別依法組織對沅江、澧水及其一級支流河道河段砂石采礦權公開拍賣。競拍完成后,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和河道采砂的其他相關證照。未取得河道砂石采礦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河道采砂活動。
五、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采砂、防洪規劃,確定可用作砂石堆放經營的場地,依法按程序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使用權人,并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和其他經營手續。
六、禁采區范圍和禁采期由水利部門會同航道部門依法按程序確定后向社會公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采區范圍和禁采期內從事采砂、吸沙活動。
七、非法從事采砂、吸沙和經營砂石活動的,由水利、海事、航道、國土資源、工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權進行查處。
八、對煽動、組織和實施暴力抗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舉報受理電話:
0736-2556622(常德市水利局)。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常政通告〔2007〕5號)同時廢止。
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7月19日
常政通告〔2011〕3號
|
|